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田鑫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727********5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603刑初283号
案号
(2021)豫1603执16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周口市淮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田鑫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折抵三十日,即自2020年8月21日起至2024年1月21日止)罚金待判决书生效后五日内履行完毕。随案移送人民币2125元,被告人田鑫违法所得人民币18519元,责令退赔被害人胡贞祥、李长友、徐公礼。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淮阳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1-18
发布时间
2021-03-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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