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贺飞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411********561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豫0182民初317号 |
案号 |
(2021)豫0122执74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依法责令被申请人立即支付租赁费148900元。二、依法责令被申请人以1489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5%的标准,支付申请人自2020年6月23日至实际付款之日的利息。三、依法责令被申请人支付双倍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四、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中牟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19 |
发布时间 |
2021-03-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