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常志刚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782********16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鲁0782民初601号
案号
(2021)鲁0782执24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诸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常志刚偿还原告宋晓丽借款3450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当庭偿付20000元,于2020年1月24日前偿还25000元,于2020年5月1日前偿还150000元,余款150000元于2020年12月20日前全部付清。二、若被告常志刚上述任一一笔逾期付不清,由其承担违约金20000元,同时原告有权对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本案一次性调解终结,其他双方无争议。四、案件诉讼保全费5483元由被告常志刚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1-15
发布时间
2021-03-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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