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常志刚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782********16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鲁0782民初601号 |
案号 |
(2021)鲁0782执243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常志刚偿还原告宋晓丽借款3450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当庭偿付20000元,于2020年1月24日前偿还25000元,于2020年5月1日前偿还150000元,余款150000元于2020年12月20日前全部付清。二、若被告常志刚上述任一一笔逾期付不清,由其承担违约金20000元,同时原告有权对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三、本案一次性调解终结,其他双方无争议。四、案件诉讼保全费5483元由被告常志刚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诸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15 |
发布时间 |
2021-03-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