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何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526********141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403民初2676号
案号
(2021)黔0403执2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何涛于本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向原告晏华凯支付欠付货款15000元及资金占用费。(资金占用费以15000元为基数,按起诉时一年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19年3月16日起计算至本息付清之日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顺市平坝区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1-29
发布时间
2021-03-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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