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鲁俊红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381********7610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1381执327号 |
案号 |
(2020)豫1381执恢5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邓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军于2017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董华清借款5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7年4月6日起按照月息2分计至款付清之日止),被告鲁俊红、肖波对该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被告吴军于2018年4月30日前偿还原告王文霞借款10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2月20日起按照月息2分计至款付清之日止),被告吴鑫、鲁俊红对该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吴军于2018年12月31日前偿还原告董新超借款150000元及利息(利息自2016年2月20日起按照月息2分计至款付清之日止),被告吴鑫、鲁俊红对该款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邓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0-11-19 |
发布时间 |
2021-03-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