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志伟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45221********22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粤5203民初234号 |
案号 |
(2021)粤5203执6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被执行人赔偿申请人41611.29元;2.被执行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执行费由被执行人承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揭阳市揭东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广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25 |
发布时间 |
2021-03-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