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456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辽0123民初2061号 |
案号 |
(2019)辽0123执2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康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被告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欠康平县柳树乡吉塔辣椒专业合作社货款7,454,233.07元;此款被告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11月21日前给付800,000元,余款6,654,233.07元于2019年1月1日前给付;二、双方无其他争执。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69386元,减半收取34693元,由被告吉林省金塔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康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19-02-26 |
发布时间 |
2019-03-0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辽0123执254号 |
立案日期 |
2019-02-26 |
执行法院 |
康平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7454233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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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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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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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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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