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志强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926********0859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926民初3211号
案号
(2021)豫0926执恢8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范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志强共向原告赵丽丽偿还借款本金150000元,于2019年10月21日前偿还100000元,剩余50000元于2019年11月18日前还清。二、被告张志强若未按期偿还上述借款,原告可就剩余全部借款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650元由原告赵丽丽。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范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1-08
发布时间
2021-03-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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