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张志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926********085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豫0926民初3211号 |
案号 |
(2021)豫0926执恢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范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张志强共向原告赵丽丽偿还借款本金150000元,于2019年10月21日前偿还100000元,剩余50000元于2019年11月18日前还清。二、被告张志强若未按期偿还上述借款,原告可就剩余全部借款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650元由原告赵丽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范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08 |
发布时间 |
2021-03-0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