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纪明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60033********0026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琼0108民初9011号
案号
(2021)琼0108执105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须于判决生效之日十日内向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海口分中心偿还截止2020年4月28日的信用卡欠款本金71936.74元、零售利息10858.83元、分期手续费4408.34元、违约金16240.62元,合计103444.53元以及自2020年4月29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利息(利息以本金71936.74元、零售利息10858.83元为基数按日利率万分之五计算)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1-02-01
发布时间
2021-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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