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孙燕子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25********7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1)鲁08民再7号 |
案号 |
(2021)鲁0883执69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东省济宁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撤销本院(2020)鲁08民终140号民事判决第一、四项。二、变更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2018)鲁0883民初7955号民事判决第一项为:被申请人孙燕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傅善享、孔凡妮、孔芳芳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共计410912.7元。三、变更山东省邹城市人民法院(2018)鲁0883民初7955号民事判决第二项为:被申请人刘帅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傅善享、孔凡妮、孔芳芳死亡赔偿金、丧葬费、交通费共计68485.5元。四、被申请人孙燕子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赔偿原告傅善享、孔凡妮、孔芳芳拖欠工资款5300元。五、驳回再审申请人傅善享、孔凡妮、孔芳芳其他诉讼请求。一审案件受理费6203元 ,傅善享、孔凡妮、孔芳芳负担1860.9元,孙燕子负担3721.8元,刘帅负担620.3元。二审案件受理费16100元,傅善享、孔凡妮、孔芳芳负担4830元,孙燕子负担9660元,刘帅负担161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2-08 |
发布时间 |
2021-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