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雷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22622********005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黔2622刑初52号 |
案号 |
(2021)黔2622执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黄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吴霆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与前罪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进行数罪并罚,总和刑期十八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七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12 年 10 月 23 日起至 2030 年 4 月22 日止)二、被告人雷毅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19 年 9 月 12 日起至 2023 年 3 月5 日止)三、被告人杨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 2020 年 1 月 8 日起至 2023 年 7 月 7日止)四、被告人雷毅、杨鑫、吴霆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连带赔偿原告人王家龙经济损失 8 万元。五、驳回原告人王家龙的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黄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贵州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