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冠县众祥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092198****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鲁1525民初3645号
案号
(2019)鲁1525执37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冠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冠县天娇工艺制品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冠县支行借款本金1898611.15元及利息(以1899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6月21日起至2017年8月27日止,利息按照年利率6.3%计算;以1899000元为基数,自2017年8月28日起至2017年11月3日止,利息按照年利率9.45%计算;以1898611.15元为基数,自2017年11月4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利息按照年利率9.45%计算,并按照合同约定计收复利);二、若被告冠县天娇工艺制品有限公司到期不能履行上述义务,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冠县支行有权对被告冠县天娇工艺制品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冠国用(2010)第377号土地使用权)折价、拍卖或变卖所得的价款在2060000元范围内优先受偿,不足部分由被告冠县天娇工艺制品有限公司继续清偿;三、被告山东省冠县永盛板业有限公司、山东冠县众祥复合材料有限公司、郭海洋、路晓敏、李明庆、郭峰、呼玉秀、王家义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并有权向被告冠县天娇工艺制品有限公司追偿。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冠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9-03-04
发布时间
2019-08-2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鲁1525执376号
立案日期
2019-03-04
执行法院
冠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1898611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郭平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525092198316P
登记机关
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冠县工业园区(张平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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