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范一凡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40322********00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宁0104民初9608号 |
案号 |
(2021)宁0104执2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范一凡、陈瑞元于2020年11月30日前一次性偿还原告崔佳借款本息46000元,如逾期支付,需另支付原告崔佳违约金2000元;二、案件受理费970元,减半收取计485元,由被告范一凡、陈瑞元承担。(此款由原告崔佳预交,被告范一凡、陈瑞元随上述款项一并支付给原告崔佳)。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宁夏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3-0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