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汇利置业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845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冀04民终1814号 |
案号 |
(2019)冀0433执35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判决如下:一、撤销河北省馆陶县人民法院(2018)冀0433民初1737号民事判决;二、山东汇利置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李兰相360万元。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一审案件受理费40784元、二审案件受理费35600元,均由被上诉人山东汇利置业有限公司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馆陶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北 |
立案日期 |
2019-06-11 |
发布时间 |
2019-08-0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冀0433执351号 |
立案日期 |
2019-06-11 |
执行法院 |
馆陶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36790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赵森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500584522856W |
登记机关 |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聊城花园北路5号(鸿福楼老年公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