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詹波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22123********101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黔0323民初1831号
案号
(2021)黔0323执29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贵州绥阳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由被告詹波支付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险理赔款63,419.08元、支付逾期保费7,580.92元,共计71,000.00元。限于2020年10月17日之前支付30,000.00元,2021年4月15日之前支付10,000.00元,2021年7月17日前支付31,000.00元;二、若被告詹波不按第一项约定按约履行任意一期还款义务,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申请执行全部未还款金额;三、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532.00元,已减半收取1,266.00元,由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绥阳县人民法院
省份
贵州
立案日期
2021-02-07
发布时间
2021-03-0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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