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俊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60103********09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琼0108民初6314号 |
案号 |
(2021)琼0108执20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吴俊须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偿还信用卡欠款本金 96752.82元,并支付利息、违约金(截止 2020年 5月 7日,积欠利息 6183.96元、违约金 5851.5元。自 2020 6年 5月 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利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以每期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海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3-10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