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吴俊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60103********0917
执行依据文号
(2020)琼0108民初6314号
案号
(2021)琼0108执20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吴俊须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偿还信用卡欠款本金 96752.82元,并支付利息、违约金(截止 2020年 5月 7日,积欠利息 6183.96元、违约金 5851.5元。自 2020 6年 5月 8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利息以尚欠本金为基数按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以每期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海口市美兰区人民法院
省份
海南
立案日期
2021-01-07
发布时间
2021-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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