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张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801********0839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1702民初10704号
案号
(2021)豫1702执62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张洁、董大萌同意于2020年12月15日向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分行还款10000元,并同意以后每月的15日向原告还款12000元,最后一期于2022年5月15日将剩余本金、利息、罚息及复利一次性返还完毕(利率以合同约定为准)。如被告张洁、董大萌有任何一期违约,原告可对全部剩余款项申请强制执行。被告张福祥、鲁岩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二、本次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到此结束,再无其他争议。案件受理费3664元,减半收取1832元,由被告张洁、董大萌、张福祥及鲁岩共同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1-26
发布时间
2021-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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