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莘县莘兴轴承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522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鲁1502民初5232号
案号
(2019)鲁1502执981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东昌府区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限被告莘县莘鲁农业机械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垫付款2359295.50元并向原告支付自2017年6月13日起日万分之五计算至还清之日的利息;   二、被告莘县莘兴轴承有限公司、樊怀敬、李素贞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责任;   三、被告莘县莘兴轴承有限公司、樊怀敬、李素贞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莘县莘鲁农业机械有限公司追偿。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12837元,由被告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9-04-17
发布时间
2019-07-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鲁1502执981号
立案日期
2019-04-17
执行法院
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2359296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金合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522552213477C
登记机关
莘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莘县河店镇务庄村北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