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冠通车辆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2862****
执行依据文号
(2018)鲁1525民初2387号
案号
(2019)鲁1525执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冠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东冠通车辆有限公司于判决书生效后十日内返还原告聊城市先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车款90000元及利息(以9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5月1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二、驳回原告聊城市先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被告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冠县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9-01-24
发布时间
2019-06-0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2019)鲁1525执93号
立案日期
2019-01-24
执行法院
冠县人民法院
执行标的
90000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占武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15257628621178
登记机关
冠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冠县烟庄街道办事处后十里铺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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