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卫锋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825********003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825刑初107号
案号
(2021)豫0825执11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温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人王君龙应缴纳罚金50000元及违法所得7000元、被告人闫新歧应缴纳罚金30000元,并共同收缴违法所得33000元、被告人马卫锋应缴纳罚金20000元及违法所得10000元、被告人宋宝珠应缴纳罚金4000元及违法所得2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温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3-10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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