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顺鹏矿山科技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55991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5)邹民初字第3560号 |
案号 |
(2016)鲁0883执34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顺鹏矿山科技有限公司、董培友自愿于2015年11月30日前向原告赵子东偿还借款本金20万元,于2016年1月31日前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80万元,于2016年5月5日前偿还剩余借款本金154万元; 二、两被告在偿还全部借款前,被告山东顺鹏矿山科技有限公司在征得原告赵子东同意的情况下可将本案查封的房产对外租赁,但应将租赁费全部提前偿还原告的债务; 三、两被告如不能按上述约定履行,两被告应就不能偿还部分债务自2015年6月28日起按年利率24%向原告支付利息。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6-02-18 |
发布时间 |
2016-03-07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它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高消费令,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董培友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邹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邹城市大束镇白塔寺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