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郑鹏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603********2035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603民初464号
案号
(2021)豫0603执1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梁瑞非共计欠原告冯合忠30万元,被告梁瑞非自2020年10月起,每月月底前偿还原告25000元,直至付清30万元,如被告梁瑞非不按期支付任何一笔欠款,原告可就剩余欠款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二、被告郑鹏、鹤壁华逸电子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三、双方两清,互不追究。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原告冯合忠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3-1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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