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郑鹏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0603********2035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603民初464号 |
案号 |
(2021)豫0603执1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梁瑞非共计欠原告冯合忠30万元,被告梁瑞非自2020年10月起,每月月底前偿还原告25000元,直至付清30万元,如被告梁瑞非不按期支付任何一笔欠款,原告可就剩余欠款一并申请强制执行;二、被告郑鹏、鹤壁华逸电子有限公司对上述欠款承担连带还款责任;三、双方两清,互不追究。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案件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原告冯合忠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3-11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