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山东中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6673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7)鲁1525民初3600号 |
案号 |
(2019)鲁1525执2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冠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山东中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于本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冠县支行借款本金2000万元及利息(以100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5月21日至2017年11月8日,按年利率4.85%计算,自2017年11月9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4.85%并上浮50%计算;以1000万元为基数,自2017年5月21日至2017年11月24日,按年利率4.85%计算,自2017年11月25日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4.85%并上浮50%计算)。对合同期内应付未付利息按借款合同约定计算复利。二、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冠县支行就被告山东中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单机架可逆式六辊冷轧机2台)拍卖、变卖或者折价后的价款在最高额3000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项债务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告山东三融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还款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中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追偿;四、被告李允瑞、王书玲对上述第一项债务在最高限额3300万元范围内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被告李允瑞、王书玲承担还款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中天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追偿;五、驳回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冠县支行其他诉讼请求。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冠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3-07 |
发布时间 |
2019-09-0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被执行人
案号 |
(2019)鲁1525执277号 |
立案日期 |
2019-03-07 |
执行法院 |
冠县人民法院 |
执行标的 |
20000000.0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姚道迪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71500666733235D |
登记机关 |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聊城市冠县新东环(鲁西新世纪工业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