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韩冰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922********463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鲁0911民初1022号 |
案号 |
(2019)鲁0911执恢16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岱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泰安科达平民大药房有限公司、韩冰、孙凤华欠原告马玉保借款本金300万元及利息于2018年7月28日前付给原告100万元本息,于2018年12月30日前付清200万元本息。案件受理费30800元,减半收取15400元,保全费5000元均由三被告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9-03-06 |
发布时间 |
2019-07-2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