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邵宁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527********0031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豫0527民初4295号
案号
(2021)豫0527执恢2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内黄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彦超、邵宁应从2019年8月份开始至2019年10月份分三次于每月30日之前每次偿还给原告刘现飞借款7000元,下余9000元借款由被告王彦超、邵宁于2019年11月30日之前一次性偿还给原告刘现飞;二、其他双方互不追究。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450元,由原告刘现飞负担225元,由被告王彦超、邵宁负担22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内黄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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