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和陆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822********5536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豫民再 1465号
案号
(2021)豫1282执10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申请人向申请人偿还货款644641元;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3、一审案件受理费10246元以及本案执行费用由被申请人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灵宝市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1-12
发布时间
2021-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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