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刘全胜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0304********001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豫0322刑初288号
案号
(2021)豫0322执89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孟津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人刘全胜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完毕。二、被告人杨建路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缴纳完毕。(刑期自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被告人刘全胜的刑期自2020年5月14日起至2021年11月13日止,被告人杨建路的刑期自2020年5月14日起至2021年11月13日止。)三、责令被告人刘全胜、杨建路退赔被害人贾书通被盗经济损失3112元,退赔被害人习赖娃被盗经济损失1855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孟津县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1-13
发布时间
2021-03-15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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