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金晖光电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5206****
执行依据文号
(2014)肥商初字第643号
案号
(2016)鲁0983执0029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肥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武帮勇、朱爱芹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伟借款本金1700000元。二、被告武帮勇、朱爱芹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王伟借款利息(本金1700000元,自2014年5月12日至2014年8月11日利息为102000元;本金1700000元,自2014年8月12日按照年息24%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三、被告山东永惠食品有限公司、马振洪、山东金晖光电有限公司、山东金太阳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山东新天地生物质能有限公司、肥城市宏源环保机械有限公司对第一、二项所列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王伟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22489元,由被告武帮勇、朱爱芹负担,被告山东永惠食品有限公司、马振洪、山东金晖光电有限公司、山东金太阳节能服务有限公司、山东新天地生物质能有限公司、肥城市宏源环保机械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肥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6-02-26
发布时间
2016-06-1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王君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9835652069709
登记机关
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肥城市高新技术开发区创业路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