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尹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221********15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0102刑初666号 |
案号 |
(2021)辽0102执222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人尹强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被告人尹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依法上缴国库。依据数罪并罚规则,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依法上缴国库。(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即自2020年2月13日起至2027年2月12日止,罚金于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一次性向本院缴纳。)二、责令被告人尹强退赔被害人杨欢人民币二十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辽宁省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3-04 |
发布时间 |
2021-03-16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