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皇家香草庄园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93272****
执行依据文号
(2016)鲁0883民初5082号
案号
(2017)鲁0883执432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邹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东皇家香草庄园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给付原告山东长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邹城分公司服务费660251.32元。二、驳回原告山东长安保安服务有限公司邹城分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照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201元,由被告山东皇家香草庄园有限公司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邹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7-02-08
发布时间
2017-03-01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岳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88349327296XL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邹城市中心店镇大元村南(104国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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