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吴松建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7********15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627民初2246号 |
案号 |
(2021)闽0627执122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吴松建尚欠廖于擎工程款84000元,廖于擎同意吴松建于2019年1月31日前归还5000元、于2019年12月30日前归还20000元,并从2020年起每年12月30日前各归还20000元,直至还清款项为止。款项直接汇入廖于擎的银行账户(开户行:龙海市角美镇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6230361108032088982)。二、如吴松建未按上述约定履行,则廖于擎有权从逾期次日起按欠款本息100000元(应扣除已还款项)向南靖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案件受理费1900元,减半收取计950元,由廖于擎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1-12 |
发布时间 |
2021-03-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