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魏英铨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430********2514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闽0430民初1060号 |
案号 |
(2021)闽0430执14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建宁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魏英铨同意偿还原告姜登旗借款本金4万元及 从2019年2月27日起至2020年9月26日止的利息8500元,合计4.85万元,并同意按照月利率1.2%计算,支付从2020年10月起至还清4万元本金之日止的利息,定于2020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1万元借款本息,2021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1万元借款本息,2022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1万元借款本息,2023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1万元借款本息,2024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850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建宁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2-01 |
发布时间 |
2021-03-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