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赵海龙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211103********1319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辽1104民初535号 |
案号 |
(2021)辽1104执66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盘锦市大洼区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张忠花、张永军所欠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洼支行借款3596399.91元及利息; 被告崔雅兰、赵海龙对被告张忠花、张永军上述给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案件受理费18987.00元由被告张忠花、张永军,被告崔雅兰、赵海龙承担连带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大洼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辽宁 |
立案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时间 |
2021-03-15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