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王美董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0621********0448
执行依据文号
(2020)桂0621民初1087号
案号
(2021)桂0621执7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王美董偿还原告李思敏借款15937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截止2020年8月31日的违约金为425.8元;以后违约金以借款本金15937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1日起至本案债务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二、驳回原告李思敏的其他诉讼请求。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思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21-01-06
发布时间
2021-03-17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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