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王美董 |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50621********0448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桂0621民初1087号 | 
| 案号 | (2021)桂0621执7号 |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王美董偿还原告李思敏借款15937元并支付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截止2020年8月31日的违约金为425.8元;以后违约金以借款本金15937元为基数,自2019年9月1日起至本案债务清偿之日止,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付);二、驳回原告李思敏的其他诉讼请求。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 执行法院 | 上思县人民法院 | 
| 省份 | 广西 | 
| 立案日期 | 2021-01-06 | 
| 发布时间 | 2021-03-17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