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安丘市供销大厦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165651****
执行依据文号
(2017)鲁0784民初2368号
案号
(2017)鲁0784执15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安丘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安丘市供销大厦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安丘商贸城有限责任公司租赁费3918750元,滞纳金1730373.75元;二、驳回原告安丘商贸城有限责任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55744元,减半收取27872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32872元,由原告安丘商贸城有限责任公司负担2200元,由被告安丘市供销大厦有限公司负担30672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安丘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7-08-07
发布时间
2017-12-08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张晓勇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84165651864J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山东省潍坊市安丘市兴安街道兴安路13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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