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德州市福聚德食品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368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禹商初字第388号民事判决书 |
案号 |
(2017)鲁1482执恢7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禹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山东丰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偿还原告山东德鑫泉典当有限公司借款本金330960元及利息。被告禹城市富泰农业生产资料有限公司、德州市福聚德食品有限公司、张洪霞、魏玉刚、王汝军在35万范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被告张卫卫、许晓翠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禹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17-02-24 |
发布时间 |
2017-04-2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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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刘新华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登记机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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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
禹城市伦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