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德州市福聚德食品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63682****
执行依据文号
(2014)禹民初字第212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8)鲁1482执4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禹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被告德州市福聚德食品有限公司.王宗秀共同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80万元及利息,2被告山东丰益生态科技有限公司.张洪霞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保全费26000元,执行费。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禹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18-01-08
发布时间
2018-02-0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刘新华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禹城市伦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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