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广德福丰银杏生态园有限公司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76476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宣中民一初字第00111号 |
案号 |
(2015)宣中执字第000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彭清荣、朱金元、彭清安于2014年12月30日前一次性归还原告郑盛武118万元借款及利息(自2012年3月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六个月至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的四倍标准计算至清偿之日止,已付利息10万元从应付利息中予以扣除);二、被告彭清荣、朱金元、彭清安于2014年12月30日前给付原告郑盛武实现债权费用1万元;三、被告广德福丰银杏生态园有限公司对上述第一、二项确定的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原告郑盛武自愿放弃其他诉讼请求;五、案件受理费22679元,减半收取11339.5元,由被告彭清荣、朱金元、彭清安、广德福丰银杏生态园有限公司共同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安徽省宣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
省份 |
安徽 |
立案日期 |
2015-01-07 |
发布时间 |
2016-01-04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
|
法定代表人 |
朱金元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418227647663563 |
登记机关 |
广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注册地址 |
安徽省宣城市广德经济技术开发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