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周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825********4413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3)邹商初字第28号 |
案号 |
(2021)鲁0883执45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薄克振返还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5万元。支付利息28962.83元及利息。二、被告杨涛、李作亮、周军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杨涛、李作亮、周军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薄克振追偿案件受理费3879元,由被告薄克振、杨涛、李作亮、周军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邹城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1-01-29 |
发布时间 |
2021-03-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