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周军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370825********4413
执行依据文号
(2013)邹商初字第28号
案号
(2021)鲁0883执45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邹城市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薄克振返还原告山东邹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15万元。支付利息28962.83元及利息。二、被告杨涛、李作亮、周军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杨涛、李作亮、周军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薄克振追偿案件受理费3879元,由被告薄克振、杨涛、李作亮、周军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邹城市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1-01-29
发布时间
2021-03-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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