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杨辉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2828********75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728民初3301号 |
案号 |
(2021)豫1728执238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河南省遂平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杨辉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原告遂平中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50000元及利息、罚息(利息、罚息按照双方借款合同约定利率,从2020年8月13日计算到本判决实际履行之日)二、被告杨喜锋对本判决第一项确定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遂平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2-20 |
发布时间 |
2021-03-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