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郝勇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70721********4017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鲁0781民初3081号 |
案号 |
(2020)鲁0781执3454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青州市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郝勇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五日内偿还原告郑玉军借款本金40000元;二、被告郝勇支付原告郑玉军借款利息,以借款本金40000元为基数,自2019年12月13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年利率6%计算。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青州市人民法院 |
省份 |
山东 |
立案日期 |
2020-11-10 |
发布时间 |
2021-03-18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