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王文海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7********001X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闽0627民初2332号 |
案号 |
(2021)闽0627执76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王文海尚欠张银茂借款本金300000元及从2018年8月22日起按月利率2%计算的利息,张银茂同意王文海于2018年10月30日前归还本金30000元及利息12000元(2018年8月22日至2018年10月21日两个月利息),于2018年11月起至2019年3月止每月的21日前归还本金20000元及利息,于2019年4月、5月每月的21日前各归还本金56000元及利息,于2019年6月21日前归还本金58000元及利息,息随本清。(还款方式:款项直接汇入户名为张银茂,开户行为中国建设银行南靖支行,账号为6217001850008813199的账户内)二、如王文海逾期支付上述任何一期款项,张银茂可就王文海尚欠300000元本金及利息(利息从2018年8月22日起至还清款项之日止按月利率2%计算)扣除已还本金及利息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三、本案受理费5800元,减半收取2900元,由王文海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南靖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1-07 |
发布时间 |
2021-03-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