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葛超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622226********3016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甘0725民初1322号
案号
(2020)甘0725执1785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山丹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请求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尚未履行的债务本金100000元,利息9502.74元(利息算至2018年12月21日),本息合计109502.74元,2018年12月21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下剩本金为基数,按合同约定息随本清。二、要求被执行人葛超、赵本春、扁玉三人承担本案的一切费用和案件受理费249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309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山丹县人民法院
省份
甘肃
立案日期
2020-11-12
发布时间
2021-03-19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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