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葛超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622226********3016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甘0725民初1322号 |
案号 |
(2020)甘0725执1785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山丹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请求执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尚未履行的债务本金100000元,利息9502.74元(利息算至2018年12月21日),本息合计109502.74元,2018年12月21日之后产生的利息,以下剩本金为基数,按合同约定息随本清。二、要求被执行人葛超、赵本春、扁玉三人承担本案的一切费用和案件受理费2490元,公告费600元,共计3090元。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山丹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甘肃 |
立案日期 |
2020-11-12 |
发布时间 |
2021-03-19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