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烟台华顶包装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777424****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皖0191民初667号
案号
(2021)皖0191执646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被告烟台华顶包装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合肥神马进出口有限公司支付货款8930318.7元以及逾期利息(以9210318.7元为基数,自2018年12月12日起计至2019年1月15日止;以8930318.7元为基数,自2019年1月16日起计至款项付清之日止,均以年息4.35%为计息标准)。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75658元,减半收取37829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合计42829元,由原告合肥神马进出口有限公22司负担200元,由被告烟台华顶包装有限公司负担37629元。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安徽省合肥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省份
安徽
立案日期
2021-02-04
发布时间
2021-03-22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孙永琴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600777424857U
登记机关
注册地址
山东省蓬莱市海洋食品工业园渤海路1号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