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山东健元春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569041****
执行依据文号
(2020)鲁07民初1118号
案号
(2020)鲁07执61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山东寿光健元春有限公司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偿还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市支行借款本金4500万元及利息1091204.46元(利息计算至2020年6月29日,以后利息另计);二、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寿光市支行就本协议第一条确定的债权,在债权最高余额90000000元范围内对被告山东寿光健元春有限公司、山东健元春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不动产登记证明为鲁(2018)寿光市不动产证明第0023952号、鲁(2018)寿光市不动产证明第0023953号项下抵押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三、被告山东寿光健元春化工有限公司、山东健元春包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赵世龙对上述上述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山东寿光健元春化工有限公司追偿;三、本案案件受理费272256元,减半收取136128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41128元,由四被告承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省份
山东
立案日期
2020-11-06
发布时间
2021-03-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其他规避执行
关联企业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赵世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70700569041261G
登记机关
潍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注册地址
寿光市羊口镇临港工业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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