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广丽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411321********0722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1330民初1943号 |
案号 |
(2021)豫1330执477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桐柏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被告卢广丽总计向原告易宁国返还彩礼40000元,于2020年8月20日前返还原告易宁国彩礼20000元,于2020年10月13日之前返还原告易宁国彩礼20000元。如果被告卢广丽未按上述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被告卢广丽应于2020年10月20日前按80000元向原告履行返还彩礼义务。上述协议,不违反法律规定,本院予以确认。案件受理费1882元,减半收取计941元,由被告卢广丽负担。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桐柏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河南 |
立案日期 |
2021-03-10 |
发布时间 |
2021-03-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