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马健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12801********4718
执行依据文号
(2016)豫1702民初1865号
案号
(2021)豫1702执恢124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马健、驻马店市春润置业有限公司拖欠原告肖红运工程保证金2000000元及利息(已付至2015年2月28日,自2015年3月1日起按照月利率1.8%计算至款付清之日止),二被告自愿于2016年10月20日前支付原告本金600000元,于2016年11月15日前支付原告本金700000元,于2016年12月20日前支付原告本金700000元,利随本清。原告同意。二、如二被告未按上述期限支付款项,原告可自逾期之日起按照剩余本金总额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且利率自2015年3月1日起按照月利率2%计算。三、2016年5月6日落款为赵亚炜的收条所记载的300000元,双方共同核实如赵亚炜确实收取被告300000元,优先用于冲抵二被告欠款。四、原、被告自愿解除2014年6月9日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案件受理费28400元,减半收取14200元,保全费5000元,共计19200元,反诉费50元,减半收取25元,原告肖红运自愿负担9225元,二被告自愿负担10000元。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
省份
河南
立案日期
2021-02-05
发布时间
2021-03-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提示:本版块基于公示信息提供,仅供参考。如有争议,以官方信息为准。 错误反馈

Copyright 2021 ubaike.cn闽ICP备08105781号-2闽公网安备35011102350481号声明:本网站为非官方的公示信息查询平台 联系我们:golden123win@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