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卢飞君 |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
350623********5718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9)闽0623民初3011号 |
案号 |
(2021)闽0623执321号 |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卢飞君、邱素珠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漳浦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借款本金100000元及利息9020.73元(计至2019年2月28日),并从2019年3月1日起至还清借款之日止按月利率13.974375‰计付利息。二、吕先锋、穆晗英对上述卢飞君、邱素珠的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 |
执行法院 |
漳浦县人民法院 |
省份 |
福建 |
立案日期 |
2021-01-18 |
发布时间 |
2021-03-23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