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贾明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210726********2393
执行依据文号
(2019)辽0102民初17148号
案号
(2021)辽0102执2690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1、强制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租金277869.96元;2、强制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逾期利息2192.09元,并以277869.96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18%的标准,给付自2019年8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的逾期利息,暂算至2021年2月24日为78081.46元(逾期利息暂算至2021年2月24日合计80273.55元);3、强制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违约金(以256000元为基数,按照年利率6%的标准,给付自2019年8月12日起至实际清偿之日止,同时违约金总额以不超出38400元为限,暂算至2021年2月24日为23978.67元);4、强制被执行人承担案件受理费3038元;(以上申请执行标的截至2021年2月24日共计385160.18元。)5、强制被执行人向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
省份
辽宁
立案日期
2021-03-10
发布时间
2021-03-23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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