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黄勇
身份证号/组织机构代码
452123********3139
执行依据文号
(2017)桂0621民初457号民事判决书
案号
(2018)桂0621执363号
做出执行依据单位
上思县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广西昌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黄勇返还原告张才益履约保证金200000元并支付相应利息(利息以200000元为基数,自2016年4月30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563元(原告已预交),由被告广西昌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黄勇负担。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执行法院
上思县人民法院
省份
广西
立案日期
2018-10-08
发布时间
2018-12-26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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